附件一:
申报“胡杨人才”工程所需业绩条件
一、胡杨学者
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(业绩成果的计算以近五年为限),如申请人业绩成果中某一项特别突出,经专家评审,达到业绩要求水平,可视为满足业绩条件。
(一)一级“胡杨学者”
1.理工科:以第一作者在Nature、Science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,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、EI收录(工科5篇,理科6篇);人文社会学科:以第一作者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发表论文1篇,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6篇。
2.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个人排名前3)或二等奖(个人排名第1)。
3.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,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,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(含国家“973”计划项目负责人,国家“863”计划重大专项负责人),或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负责人,或国家自然(社会)科学基金重大(重点)研究项目负责人。
4.中国工程院(科学院)院士有效候选人,或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(万人计划)入选者,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,或入选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,或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创新人才长期项目。
(二)二级“胡杨学者”
1.理工科: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,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、EI收录(工科4篇,理科5篇);人文社会学科: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。
2.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个人排名前5)或二等奖(个人排名前3),或省部级一等奖(个人排名第1)。
3.主持国家自然(社科)基金重点项目1项,或主持国家自然(社科)基金面上项目1项及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。
4.入选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,或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青年项目,或入选陕西省“三秦学者”特聘教授,或入选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特聘教授(创新人才全职项目),或获批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,或入选陕西省“三五人才”工程,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,或获批“长江学者”青年项目,或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,或获批“陕西省科技新星”。
(三)三级“胡杨学者”
1.理工科: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、EI收录(工科3篇,理科4篇);人文社会学科: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。
2.获得省(部)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个人排名前3),或二等奖(个人排名前2),或三等奖(个人排名第1)。
3.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,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及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。
4.获批“陕西省科技新星”,或陕西省“百人计划”青年项目入选者。
二、胡杨名师
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(业绩成果的计算以近五年为限),如申请人业绩成果中某一项特别突出,经专家评审,达到业绩要求水平,可视为满足业绩条件。
(一)一级“胡杨名师”
1.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,被SCI、SSCI、EI、CSSCI收录4篇以上,且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教改教研论文,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;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(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公开出版)。
2.国家级教学类项目负责人,或省级教学类重大(重点)项目负责人,或国家自然(社会)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。
3.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(个人排名前5)或一等奖(个人排名前3)或二等奖(个人排名第1),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(个人排名第1)。
4.获得“陕西省教学名师”称号,或“陕西省优秀教师”称号。
(二)二级“胡杨名师”
1.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,被SCI、SSCI、EI、CSSCI收录3篇以上,且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教改教研论文,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(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公开出版)。
2.省级以上教学类项目负责人,或国家自然(社会)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。
3.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(个人排名第1),或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(个人排名前3)或一等奖(个人排名前2)或二等奖(个人排名第1)。
4.获得“校级教学名师”称号,或“校级优秀教师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