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贯彻落实学校2016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的规定,现就做好第二批胡杨学者”、“胡杨名师”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条件
“胡杨学者”人才工程包含三个层次。“胡杨名师”人才工程包含两个层次。满足“胡杨学者”或“胡杨名师”相应层次“基本条件”和“业绩条件”的我校在编人员均可申请特聘教授(非我校在编人员可申请“胡杨学者”讲座教授)。
各层次胡杨学者、胡杨名师申报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见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。
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2018年1月1日为止。即:不满55周岁应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不满45周岁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不满40周岁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申报人业绩的“近五年”计算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
二、聘任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申请人填写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(二)学院(部)审核推荐
学院(部)教授委员会按照相应条件,认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推荐意见,报送至人才办。
(三)学校评审
对胡杨人才工程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业绩进行审核,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确定拟聘任结果。
(四)公示
拟聘任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,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。
(五)聘任
公示无异议,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,由人才办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申报材料
申报人员及所在学院(部)应提供如下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):
1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其中,“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”由所在学院(部)填写并盖章,表中所填业绩也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。
2.附件材料包含:
(1)附件材料目录(须标注页码);
(2)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;
(3)申报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
(4)论文的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;
(5)推荐表中列举的SCI、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证明;
(6)反映教学方面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。
3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候选人业绩一览表》,一式一份,由学院(部)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。
相关申报表格请下载附件。
(二)报送时间
请各学院(部)所有材料于2018年8月30日—31日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(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),电子版发送至:365255776@qq.com。
联 系 人:蔡雨庭
联系方式:83856395(假期期间如咨询请发邮件或加QQ)
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
2018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