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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批“胡杨学者”、“胡杨名师” 遴选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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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:

 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6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的规定,现就做好第二批胡杨学者”、“胡杨名师”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岗位条件

  “胡杨学者”人才工程包含三个层次。“胡杨名师”人才工程包含两个层次。满足“胡杨学者”或“胡杨名师”相应层次“基本条件”和“业绩条件”的我校在编人员均可申请特聘教授(非我校在编人员可申请“胡杨学者”讲座教授)。

  各层次胡杨学者、胡杨名师申报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见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。

  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2018年1月1日为止。即:不满55周岁应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不满45周岁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不满40周岁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  申报人业绩的“近五年”计算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

  二、聘任程序

  (一)个人申报

  申请人填写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
  (二)学院(部)审核推荐  

  学院(部)教授委员会按照相应条件,认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推荐意见,报送至人才办。

  (三)学校评审    

  对胡杨人才工程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业绩进行审核,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确定拟聘任结果。

  (四)公示    

  拟聘任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,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。

  (五)聘任

  公示无异议,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,由人才办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    

  (一)申报材料

  申报人员及所在学院(部)应提供如下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):

  1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其中,“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”由所在学院(部)填写并盖章,表中所填业绩也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。

  2.附件材料包含:

  (1)附件材料目录(须标注页码);

  (2)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;

  (3)申报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

  (4)论文的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;

  (5)推荐表中列举的SCI、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证明;

  (6)反映教学方面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。

  3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候选人业绩一览表》,一式一份,由学院(部)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。

  相关申报表格请下载附件。

  (二)报送时间

  请各学院(部)所有材料于2018年8月30日—31日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(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),电子版发送至:365255776@qq.com

  联 系 人:蔡雨庭

  联系方式:83856395(假期期间如咨询请发邮件或加QQ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
2018年7月19日
 

 
 

附件【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候选人业绩一览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名师”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关于印发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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